點擊撥打
15631258825
防爆鋼絲繩電動葫蘆是一種專門設計用于存在爆炸風險環境中的起重設備,在防爆起重葫蘆的外部,應醒目地放置一個清晰且**的浮雕式“Ex”標記。產品特點防爆性能:這是此類電動葫蘆最核心的特性之一。它們采用特殊···
起重量 | (Ton) | 0.5 | 1 | 2 | 3 | 5 | 10 | ||||||||||||||||||||||||||
起升高度 | (m) | 6 | 9 | 12 | 6 | 9 | 12 | 18 | 24 | 30 | 6 | 9 | 12 | 18 | 24 | 30 | 6 | 9 | 12 | 18 | 24 | 30 | 6 | 9 | 12 | 18 | 24 | 30 | 9 | 12 | 18 | 24 | 30 |
起升速度 | (m/min) | 8 | 8 | 8 | 8 | 8 | 4 | ||||||||||||||||||||||||||
通行速度 | (m/min) | 20(30) | 20 (30) | 20 (30) | 20(30) | 20 (30) | 20 (30) | ||||||||||||||||||||||||||
鋼絲繩直徑 | (mm) | 4.8 | 7.4 | 11 | 13 | 15.5 | 15.5 | ||||||||||||||||||||||||||
通行工字鋼軌 道型號 | (G8706- 88) | 16-28b | 16-28b | 20m-32b | 20a-32b | 25a-63b | 25a-63b | ||||||||||||||||||||||||||
起開電機功率 | (Km) | 0.8 | 1.5 | 3 | 4.5 | 7.5 | 7.5 | ||||||||||||||||||||||||||
通行電機功率 | (Km) | 0.2 | 0.2 | 0.4 | 0.4 | 0.8 | 0.8 | ||||||||||||||||||||||||||
電壓 | (V) | 380(220-660) | |||||||||||||||||||||||||||||||
頻率 | (Hz) | 50 | |||||||||||||||||||||||||||||||
相數 | (gh) | 3 |
獵鷹集團專注起重、船舶30年,源頭廠家批發供應,留下您的需求我們一對一服務!
防爆鋼絲繩電動葫蘆是一種專門設計用于存在爆炸風險環境中的起重設備,在防爆起重葫蘆的外部,應醒目地放置一個清晰且**的浮雕式“Ex”標記。
產品特點
防爆性能:這是此類電動葫蘆最核心的特性之一。它們采用特殊的防爆設計,能夠有效防止因電氣或機械故障引發的火花,從而避免可能的爆炸事故。
材質選擇:為了提高安全性,防爆鋼絲繩電動葫蘆通常使用不會產生火花的材料制造,比如銅合金等非鐵質金屬。
安全系數高:除了防爆設計外,這類產品還具有較高的安全系數,包括但不限于過載保護、限位開關等功能,確保設備在超負荷或異常情況下能夠自動停止運行。
耐腐蝕性強:考慮到許多使用場合可能存在腐蝕性氣體或液體,防爆鋼絲繩電動葫蘆往往具備良好的耐腐蝕性能,延長使用壽命。
操作簡便:盡管是專為特殊環境設計的產品,但大多數防爆鋼絲繩電動葫蘆仍然保持了簡單直觀的操作界面,方便用戶快速上手。
防爆電動葫蘆使用區域及防爆區域說明
防爆電動葫蘆適用于港口、化工廠、發電廠、面粉廠、制藥廠、礦山、石化、鐵路、冶金化工、海洋工程、機場建設、軍事、航空、航天和其他領域。
煤礦約2/3的場所、采油場和煉油廠約60%至80%的場所,以及化工行業80%以上的車間屬于易燃易爆危險區域。
易燃易爆危險區域主要是指礦山、車間或工廠倉庫的隧道和硐室,爆炸性危險氣體(或液體、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當存在點火源時,這些區域可能會產生燃燒或爆炸。
在這些區域,必須使用防爆起重機和其他類型的防爆電氣設備,否則,有可能引發爆炸事故,給工人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
當裝有爆炸性物質的容器放置在非危險區域時,在異常情況下(如泄漏、操作不當、高溫等)仍然存在潛在危險。因此,在這些區域也應考慮使用防爆葫蘆,以避免意外危險。
防爆等級分類
一、煤礦
爆炸性氣體
II A(甲烷)
汽
二、煤礦以外的場所
II B(乙烯)
II C(氫氣&乙炔)
III A(易燃柳絮)
III:爆炸性粉塵環境
可燃粉塵
III B(非導電粉塵)
除煤礦外
III C(導電粉塵)
這是**標準GB/T 3836.1-2021。IIB級防爆葫蘆可在適合IIA級的條件下使用防爆葫蘆; IIC級可在IIA級和IIB級條件下使用。
防爆鋼絲繩電動葫蘆區域說明
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工作時,其工作GB 3836.14-2000定義的區域劃分為1區或2區。
在可燃性粉塵環境中運行時,其GB 12476.3-2007規定工作區域劃分為21區或22區。
0區:
連續出現,短暫頻繁出現氣體蒸氣時期,或長期存在。
1區:
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場所。
2區:
不太可能發生。如果真的發生了,也只是偶爾且持續時間較短。
可燃性粉塵持續存在或存在的場所。
20區
經常出現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的場所。
21區
可能會出現可燃粉塵的場合。
22區
偶爾出現并且只存在很短的時間。
防爆溫度分類
爆炸溫度是防爆表面的**溫度,本防爆產品正常工作時的產品。眾所周知,防爆產品仍然是會產生熱量的產品,正常工作時,但如果防爆產品表面溫度為高于外界可燃氣體或粉塵的自燃溫度,該產品將直接點燃外殼外的可燃氣體或粉塵,換句話說,防爆產品本身甚至成為電氣的點火源,外殼內電路為防爆型。所以溫度組可以被分為不同的組。
注意:當我們打算將防爆產品安裝在氣體或粉塵中時自燃溫度為100℃(T5)的氣氛,因此我們可以正確安裝溫度組別為防爆電氣產品,85°C(T6) 但不能安裝該溫度組別的防爆產品為135℃(T4)。
I級防爆提升設備**表面溫度不應超過:
150℃:設備表面可能積聚煤塵時;
450℃:當表面無煤塵堆積時;
本文鏈接:http://www.fgls.cn/gss/443.html